購物條款

 
    退/換貨品守則
 
  • 顧客必須在付款前,細心檢查所選貨品。經確認的交易,恕不退/換。
  • 基於衛生問題,所有食品及個人內衣貨品不設退/換服務。
  • 退/換貨手續(只限於貨品品質出現問題),必須在購物後七天內辦理,逾期者恕不受理。
  • 所有更換貨品,必須未經使用、修改、裝配或不適當使用導致損毀。
  • 顧客並需出示有效收據,連同原封包裝交予我司職員處理。
  • 於退貨品時,積分/現金券/禮品須一併退回。
  • 上述守則,只適用於新都城百貨自營部門,個別商戶及寄銷商自設退/換貨品條款,請向有關商戶及寄銷商職員查詢。
  • 退/換貨手續,由新都城百貨及個別經營商戶作最後決定。
     
 

 

取貨守則
   
  • 一般情況下,取貨期限為購物後2個月內取貨,取貨時間為10:30am – 9:30pm。如指定取貨日期內仍未領取該貨品,新都城百貨將會自行處理有關貨品,恕不設退款或作另行通知。